1、负责制定有关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方面 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学校各院、系等各单位的工作任务与职责权限;负责划分两级党政群机构的职责分工,并检查、落实;
3、负责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工勤岗位,并制订上述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单独或联合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4、掌管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5、负责提出各类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用人计划,并落实规划和计划;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6、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技术工人技术培训和考级定级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考绩、鉴定、奖惩、调配、流动、自费出国、各种证明和公证工作;开展人才素质测评工作;
8、负责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工作;负责临时工、季节工雇用审批工作;
9、负责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制定和落实师资培养、提高计划;
1O、负责特殊人才弓f进工作和特聘教授招聘工作以及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任工作;
11、负责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培训工作和调配工作;
12、掌管学校工资计划、工资指标的使用,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劳动保险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辞职、退职、辞退审批工作,办理教职工离休、退休工作;
14、开展人事托管工作,管理新入校毕业生,管理出国逾期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校内退休人员;
l5、接待并处理人事来信来访;负责劳务合同鉴政;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